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流程
iTrust信用評價工作采用企業“邀請制”和“主動評級制”,通過網絡信譽大數據技術監測初步評定信用達到行業平均水平以上的企業才能獲得邀請并參加信用評級。
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一)向合格企業定向發送《企業信用評價申報邀請函》;
(二)向意向企業發送《企業信用評級申報書》和《電子證書和信用檔案信息表》;
(三)企業填寫《申報書》和《信息表》加蓋公章后一起快遞或掃描電子版文件打包一起發至評價中心;
(四)向企業發送《企業信用評價受理通知函》;
(五)企業支付評級服務費用,評價中心開具增值稅發票;
(六)評價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征信調查,等級評定,專家評審;
(七)向企業核發《信用評級結果和信用電子標識安裝通知函》;
(八)評價中心年度復評。